连载 | 最新最全的河北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六)
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主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主体: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创业实训补贴
适用对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补贴期限:3个月。
申请主体:创业实训基地。
资金渠道:创业扶持资金。
依据文件:冀办发[2014]16号、 冀人社字[2014]212号。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当地技工学校相同培训时间的学费实际收费标准。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在其受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确定。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主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结合各地家庭手工业发展状况,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手工业培训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培训成本等实际情况,在省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相应手工业项目培训课时及质量标准,加强培训监管与考核,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主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适用对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补贴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最高不超过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主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