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 最新最全的河北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

发布时间:2017-05-24文章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

连载 | 最新最全的河北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公益岗位管理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发[2015]33 、冀财社[2016]158号。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2008]90号、 冀劳社[2008]74 、冀财社[2016]158号。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

补贴期限: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 冀财社[2016]158号。

公益性岗位补贴

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根据岗位性质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公益岗位管理单位或个人。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发[2015]33号、 冀财社[2016]158号。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吸纳,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2008]90 、冀劳社[2008]74号、 冀财社[2016]158号。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