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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提出7项举措,更加便利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01优化求职就业手续。通知提出,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高校毕业生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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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未就业期间,需要自行缴纳社保吗?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自行缴纳社保 若自身能够通过非全日制劳动获取报酬1、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2、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每年按档次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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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有关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王晓君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Q1:今年将采取哪...[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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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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